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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市**县****巴山钡矿茶林湾矿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5年11月5日,我局对**市**县****巴山钡矿茶林湾矿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作出审批决定。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相关程序规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1月5日-2025年11月1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改建项目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3-****6159 传真:023-****3216
电子邮箱:****@163.com 邮编:405900
联系地址:城****社区行政综合楼B****环境局8楼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市**县****巴山钡矿茶林湾矿排污口 | 渝(**)环排口审〔2025〕7号 |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