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2025年-2027年,每年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集团合并范围内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对新划拨资产进行公允价值评估,以及对使用年限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商誉进行减值测试。****集团****公司,对上述资产进行市场价值、经营价值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作为信用评级、融资、投资等活动的依据。
二、相关标准: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
2、《中华人民**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国资产评估法》(主席令第46号,2016年7月2日);
4、《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74号,2007年10月28日);
注:国家、省市有新文件的,依据新文件执行。
三、技术规格:1、服务范围:对“********公司”名下各类资产评估。当前需评估资产:详见附件《资产清单》,最终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2、服务质量:工作流程及成果文件深度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
3、服务期限:三年。采购人提供全部评估申报资料后, 1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人委托的评估工作/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2月31日/2027年12月31日,三个年度按次评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成果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分别提交各阶段评估成果电子版、正式盖章签字的纸质版。
交付地点:**区
五、服务标准:成果要求
该服务项目是由“****”委托,但评估范****集团****公司,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按资产归属主体分别出具评估报告,同时需向采购人提供评估底稿。
六、验收标准:(1)评估报告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政府主管部门审核审批,达到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 续的要求。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则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审批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七、其他要求:结算方式
1、按照评估的资产价值为计费基数,参照《**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1】203号)》10亿元以上的基准率0.1‰,执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折扣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出具正式报告,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至结算审定金额的100%。款项支付前,成交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真实合法的增值税发票。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价款调整原则:若在服务实施过程中,采购人要求增加需要评估的资产,评估价值未超过合同所有资产评估总价值的10%,不另外收费,若评估价值超过合同内所有资产评估总价值的10%,则参照《**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价服【2011】203号)》10亿元以上的基准率0.1‰,执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的折扣进行结算。
其他要求及说明
1、服务周期: 三 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有权根据供应商第一年服务质量,评定是否续签第二年的合同。
2、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要求
(1)工作人员须保守在工作中获知的商业机密,并签订保密协议;
(2)因工作人员不勤勉尽职出现工作错误的,根据影响程度扣减服务费用;
(3)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严禁违法违规开展各项活动。
(4)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廉洁自律;
(5)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客观、严谨复核并对预评估报告出具复核意见;
(6)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严禁违法违规开展各项活动。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