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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384704X | 建设单位法人:高洪霞 |
| 高洪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山****经济开发区班官庄村西北900米 |
| ****年产5000万支马口铁罐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3-C333-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山****经济开发区班官庄村西北900米 |
| 经度:118.****454249 纬度: 34.****358832 | ****机关:****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04 |
| 沭经管审批发〔2022〕00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84704X001P |
| 2025-06-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 |
| 2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384704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384704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073388W | 竣工时间:2025-07-01 |
| 2025-07-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01 |
| 2025-10-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67298 |
| 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项目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马口铁罐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年产5000万支马口铁罐。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马口铁罐生产设施以及辅助设施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年产2000万支马口铁罐。 |
| 项目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罐体生产:马口铁-裁切-焊接-补涂烘干-制罐-检漏-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罐体生产:马口铁-裁切-焊接-补涂烘干-制罐-检漏-包装,上、下盖生产:马口铁-冲压成型-圆边处理-注胶与烘干(水基型胶黏剂)-阀门组装 |
| 本项目未新增产品品种,新增了制盖工序,污染物种类不变、排放量未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加强环保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相关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和处理效率应根据实际情况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1)本项目补涂废气应经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一并经1套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控制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采取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后,VOCs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限值;二甲苯厂界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二)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三)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四)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细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五)本项目不新增用水环节,不得新增生产及生活废水。 (六)在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运行管理中将加强环保管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保证相关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工艺和处理效率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要求。 (1)本项目补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一并经1套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根据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控制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根据连续两天监测结果:采取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后,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限值;二甲苯厂界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根据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本项目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本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细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本项目不新增用水环节,未新增生产及生活废水。 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环保热线等方式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 排气筒高度增加至24米,排气筒高度需高于屋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三、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峻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峻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环保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项目竣工后,申领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号:913********384704X001P,重新申请时间:2025年6月16日)后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本项目的性质、地点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与环评和批复一致,项目分期建设,一期投产可年产2000万支马口铁罐,规模低于环评和批复。 公司已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生态环境局****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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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本项目补涂废气应经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一并经1套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控制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采取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 1、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VOCs厂界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限值;二甲苯厂界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1)本项目补涂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烘干废气应经密闭管道收集,收集后一并经1套光催化氧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24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控制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要求。 | 1、根据连续两天监测结果:外排废气中VOCs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非重点行业II时段的排放限值要求;二甲苯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2、根据连续两天监测结果:采取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后,VOCs厂界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37822-2019)表A.1规定限值;二甲苯厂界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
| 1 | 按照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标准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包括下脚料、废铜丝、不合格品、废胶桶,****收购站。 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液压油、废矿物油桶、废涂料桶、废活性炭、废灯管、废光触媒棉,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
| 1 | 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细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 本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详细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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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