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于2022年3月22****公司提出的S28**(乌丹)至**(**)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申请(乌天建办〔2022〕7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S28**(乌丹)至**(**)高速公路位于**市**、**和**境内,线路全长122.663公里(其中**段24.44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本工程由路基工程、互通工程、附属设施、取(弃)土场、施工场地、施工道路、供电线路组成。工程总占地1385.23公顷,动用土石方总量2675.25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54.02亿元。工程计划于2022年7月开工,2025年6月完工,总工期36个月。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385.23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东北黑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弃土场设置方案, 后续设计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复核取弃土数量,调查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弃土场防护措施,开展弃土场工程设计, 确保弃土场工程安全。
(六)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2354.891万元(其中**779.654万元、**1090.907万元、**484.330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等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切实落实“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水利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本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厅审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土场外新设弃土场的,或需要提高弃土场堆土量达到20%以上的,应在弃土前编制弃土场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报我厅审批。
四、你单位是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责任主体,本项目投入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合格后,及时在其官方网站或者其他公众知悉的网站公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公示时间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产使用。
1、《S28 **(乌丹)至**(**)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pdf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