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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25-11-07
| 项目名称 | ******县(市)2025年第1批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高城镇、车站新村,车站新村,牧民新村37号,谐呷二村256号,谐呷二村三组40号,公主村5组27号,公主村5组24号,康巴村98号,国道318线西段**饭庄旁 | 占地面积(平方米) | 2916 |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亮 | |
| 联系人 | *山 | 联系电话 | 150****3009 | |
| 项目投资(万元) | 247.32 | 环保投资(万元) | 24 |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3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涉及9户,拟建设光伏板总面积为3585.83平方米,总装机容量为824.395千瓦,其中只建设屋顶8户,容量为647.075千瓦,只建设庭院1户,容量为177.32千瓦,接入方式:本项目9户接入方式均采用380V低压接入,并网模式均为全额上网。 | |||
| 主要环境影响 | 固废 噪声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环保措施: 交由建立组件回收体系的专业机构,回收硅、玻璃、铝等材料,减少**浪费。推广使用可回收材料制造光伏组件。废旧电池处理交由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技术处理,防止重金属和化学品泄露。 有环保措施: 采用低噪音响设备,并对储能进行隔音处理。 | |
| 承诺:**** *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亮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