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市**区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土地及房屋拆迁管理服务已按相关要求同意开展,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现对本项目进行比选,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2.1项目名称:**市**区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土地及房屋拆迁管理服务
2.2建设地点:**区**镇
2.3最高限价:900000.00元。
2.4服务内容:协助比选人开展金坑河河道整治工程土地及房屋拆迁工作,内容包括:征拆管理服务、征拆内业服务、征拆资料梳理汇总、征拆结算资料预审查、编制工作报告等。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于比选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参选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比选(提供承诺函);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参选人已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
注: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参选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比选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比选资料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的工作时间(9:00至12:00,14:00至17:00),在****(地址:**市**区**大道中路122号408房)办理比选登记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4.2比选登记及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按以下所要求提交的资料装订成册,凡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选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截图盖章。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参选人不足3名的,则本项目比选失败,重新组织比选。
五、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7日9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参选文件必须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地址:**市**区**大道中路122号408房)。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参选文件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5.2比选人将不召开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
六、潜在参选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本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中内容如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异议受理电话:020-****0895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通知公告”中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020-****0895
联系地址:**市**区**镇朝亮南路22号
比选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9363
联系地址:**市**区**大道中路122号408房
九、其他说明
中选人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比选代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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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