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复议渠道公告

审批
河北-邢台-柏乡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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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行政复议渠道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7

****接受行政复议申请地址:****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咨询电话:****000

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

****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不服;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

****机关作出的确认自然**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

****机关作出的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

****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不服;

****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或者工伤认**论不服;

****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

****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

****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

****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未依法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机关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行政机关没有依法给付;

****机关不依法订立、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政协议;

****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

****机关的其他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申请条件: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本法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机关的管辖范围;

****机关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法院未受理过该申请人就同一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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