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仪器计量检定校准项目询价的公告
为确保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仪器设备测量结果准确、可靠以及各项检测工作严格按要求规范开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中心拟采用询价方式,公开遴选一家具备资质的服务商,开展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现诚邀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服务商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关于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仪器计量检定校准项目。
二、服务要求
对我中心27部仪器开展检定校准(详见计划表)
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仪器计量检定校准计划表.xlsx
三、报价人资格: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完整的资质认定(CMA)证书****实验室(CNAS)证书(含附表)的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如有外包项目,需标明,并提供对方资质和证书扫描件。外包项目不得超过10%。
四、报价材料要求:企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其证书附表复印件。
五、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报价人应在2025年11月12日18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当面递交或邮寄****门诊药房,地址:**县**镇银峰大道210号。快递需放到门诊药房,放门卫室及驿站视为未收到。标书代写
六、业务咨询联系人:
韦老师,电话:0771-****315。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询价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本次询价所产生的费用。
2.所提交纸质材料不予退还。
3.****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的报价文件,我中心将组织询价、采购小组集中进行评审,在完全符合服务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并将结果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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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