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居民供热成本 监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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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居民供热成本 监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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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居民供热成本
监审公告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发改委令第8号)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我局拟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对**非居民供热成本监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第三方安排不少于3名****小组(组长须具有中级职称),依法依规开展实地成本审核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成本审核报告及成本审核表;

(二)受托机构依法、客观公正地提供和分析有关数据,并对出具的《**非居民供热成本核算报告》承担相应责任;

(三)工作过程遵守相关纪律规定,不得向外泄露任何工作中获取的相关信息;

(四)时限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以内。

二、拟**对象的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要求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成过成本核算类似业绩;

****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具备相关资质。

三、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一)提交合格的企业资质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许可证等)及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二)提交有效的项目报价;

(三)提交组织实施文件(包含拟派往实施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情况、计划工期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在内的相关资料);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本次询价活动响应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声明;

(六)参与或完成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公告发布后,请有意向者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心四楼456室)进行报名提交。

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0日

联系人:任可 电话:155****9996

2025年11月7日

遴选第三方机构参与非居民供热成本监审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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