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兰教育科技文旅项目

审批
福建-泉州-石狮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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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581MA8U8FDJ1L胡旭洪
胡旭洪**省**市**市
**省**市**市莲东村、蚶江大道与**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树兰教育科技文旅项目
2021版本:110-学校、福利院、养老院(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P834-P834-高等教育
**省**市**市 **省**市**市莲东村、蚶江大道与**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经度:118.69132 纬度: 24.77826****环境局
2023-07-20
泉狮环评〔2023〕表21号
15000
45****
****0581MA8U8FDJ1L****
****0581MA8U8FDJ1L**市****公司
****0502MAD8DM4Q7W2024-08-21
2025-10-132025-11-07
**环保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办学规模为60班高中,全校学生人数为3000人,办公及教师人数为500人;各类场馆、展馆年接待人次100万~200万人次办学规模为16班高中,全校学生人数为700人,办公及教师人数为95人
尚未全部建成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应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及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废气的收集率、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应达到环评提出的要求,确保项目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实验室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限值,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氨排放标准;食堂油烟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表2大型规模排放标准。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及GB37822- 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无组织排放要求。项目地下车库内的汽车尾气经机械排风装置抽至地面排风井处排放;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1,监测编号Q1)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2,监测编号Q2)高空排放;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引至预设排气筒高空排放;校区垃圾房日常定期喷洒除臭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3.2924 0 0 0 3.292 3.292
0 1.646 0 0 0 1.646 1.646
0 0.165 0 0 0 0.165 0.16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729.6 0 0 0 4729.6 47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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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酸碱中和+混凝沉淀”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GB/T31962- 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已配套一套污水处理设施 项目经废水处理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能够达标排放。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油烟净化器 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大型规模”排放标准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2,监测编号Q2)高空排放; 项目食堂油烟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出口(监测编号Q2)监测油烟的浓度最大值为1.8mg/m3 ;因此项目食堂油烟排气筒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2标准限值的规定,即:油烟≤2.0mg/m3。
2 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实验室废气中的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相关标准,氨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22m高排气筒(DA001,监测编号Q1)高空排放 项目实验室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出口(监测编号Q1)监测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的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98mg/m3 、未检出(检出限为0.2mg/m3)、未检出(检出限为0.03mg/m3)、未检出(检出限为0.1mg/m3),氨的最大排放速率为3.35×10-5kg/h ;****实验室废气排气筒废气 “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4标准限值的规定,即:非甲烷总烃≤120 mg/m3、硫酸雾≤45 mg/m3、氯化氢≤100 mg/m3、氮氧化物≤240 mg/m3;实验室废气排气筒“氨”排放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限值的规定,即:氨≤4.9 kg/h。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4类排放标准 在使用广播时应以低音喇叭取代高音喇叭、控制音响设备音量、调整音响设备朝向、合理布局校园内的音响设备 现场监测结果昼间等效声级(Leq)为46.8~64.6dB(A)≤70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 4类排放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应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制度,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工业垃圾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时贮存参照执行GB18599-202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危废临时贮存场设置符合GB18597-202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实验室用品,废旧玻璃、电线、植物根、茎、叶以及报废的实验器材等产生量为0.5t/a,经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及隔油池定期清理产生的废油脂产生量为0.5t/a,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运输、处置;实验室废液、废弃的化学试剂及其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1t/a,废水处理污泥产生量为1.0t/a,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5平方米),定期委托****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00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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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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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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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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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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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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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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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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