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用地意向者申请,下列单位用地拟以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供地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 序号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坐落 | 拟供地面积(公顷) | 土地用途 | 供地 方式 | 容积率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1 | **市****公司 | 越**府山街道,**五显阁直街、南至学士街、西至居民区、北至堂皇街 | 0.4149 | 二类城镇住宅(公共租赁住房用地) | 划拨 | 1.1-1.3 | “学士坊”传统民居区微改造工程 | |
| 2 | ****办公室 | 越**塔山街道,**道路,南至居民区,西至道路,北至鲁迅中路 | 0.0451 | 交通运输用地 | 划拨 | ≤1.2 | 塔山人防改造项目-新增鲁迅中路人防口部 |
上述供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0天,公示情况将在《**日报》、****规划局信息网上公布,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规划局****办公室,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我****人民政府审批。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575-****6352
****规划局
二○二五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