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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 建设的 **信号灯建及路口交通组织优化提升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 **** 组织(公开)招标。于2025年11月6日在 **市**区长峙岛海大南路68号一楼开标室 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312817元,工期:2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王文超。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307526元,工期:2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吴云霞。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300521元,工期:2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孙首军。
评标纪要:在资****委员会发现****公司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除技术负责人外,其余项目班子成员均未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经现场询标,投标单位确认情况属实。根据评标办法第七章、五、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第7项)条款规定,****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公司资格审查不通过,否决****公司的投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5年11月7日始1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786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80-****985
行政监督:****委员会****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580-****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