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寿阳段王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资源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批
山西-晋中-寿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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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25-11-07 00:00

****集团有限公司

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寿段煤业呈〔2025〕2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局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位于**县平舒乡段王村东南1.4km,占地面积3.89hm2。西沟排矸造田项目位于**县平舒乡段王村西北0.22km,占地面积5.132hm2。****改革局分别以编号****号文对项目予以备案。****环境局分别以市环函(2020)23号文件及市环函(2018)350号文件批复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该项目处于娘子关泉域范围,但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寨沟项目距娘子关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47km,西沟项目距娘子关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52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目区寨沟矸石场第四系松散层地层厚10-20.3m,据工勘资料,勘测深度范围未见地下含水层和地下水位,岩溶地层顶板埋深370~420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600m;西沟矸石场第四系松散层厚10-20m,据工勘资料,勘测深度范围未见地下含水层和地下水位,岩溶地层顶板埋深360~400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585m。该项目基础开挖最深3.5m,基础开挖不会触及到松散层孔隙水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水**保护和防治措施。项目矸石场边坡和底部应进行防渗处理。项目矸石渗滤液应设置渗滤液收集设施,并定期清掏处理,不得用于矸场喷洒。冲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废污水收集池和渗滤液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和渗滤液不外排。生活垃圾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废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对当地地下水和下游地表水不产生污染。

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区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矸石场边坡及底部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cm/s,渗滤液收集池、旱厕等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的水**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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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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