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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的申请》(寿段煤业呈〔2025〕2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
我局组织专家组对你单位编制的《****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形成了《****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项目位于**县平舒乡段王村东南1.4km,占地面积3.89hm2。西沟排矸造田项目位于**县平舒乡段王村西北0.22km,占地面积5.132hm2。****改革局分别以编号****号文对项目予以备案。****环境局分别以市环函(2020)23号文件及市环函(2018)350号文件批复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该项目处于娘子关泉域范围,但不在泉域重点保护区,寨沟项目距娘子关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47km,西沟项目距娘子关泉域重点保护区最近距离约52km。
三、原则同意《报告》有关评价结论。目区寨沟矸石场第四系松散层地层厚10-20.3m,据工勘资料,勘测深度范围未见地下含水层和地下水位,岩溶地层顶板埋深370~420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600m;西沟矸石场第四系松散层厚10-20m,据工勘资料,勘测深度范围未见地下含水层和地下水位,岩溶地层顶板埋深360~400m,岩溶地下水水位埋深585m。该项目基础开挖最深3.5m,基础开挖不会触及到松散层孔隙水和岩溶含水层,基本不会对泉域岩溶地下水**产生影响。
四、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水**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各项水**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定,认真落实经审查批复的《报告》和《审查意见》提出的各项措施,并制定突发事故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建设单位应采取严格的水**保护和防治措施。项目矸石场边坡和底部应进行防渗处理。项目矸石渗滤液应设置渗滤液收集设施,并定期清掏处理,不得用于矸场喷洒。冲洗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应全部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业主应修建足够容量的废污水收集池和渗滤液收集池,并制定突发水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废污水和渗滤液不外排。生活垃圾应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危废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对当地地下水和下游地表水不产生污染。
建设单位应对项目区进行严格的分区防渗处理,矸石场边坡及底部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7cm/s,渗滤液收集池、旱厕等防渗层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
六、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报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在泉域范围内的水**保护方面的监督检查。
附件:****集团有限公司寨沟利用煤矸石填沟造地、段王村西沟排矸造田项目对娘子关泉域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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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