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南校区快递收发点经营权拍卖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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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发布单位:****

项目名称

****南校区快递收发点经营权拍卖

项目编号

****

公告日期

公告起始日期:2025年11月7日

公告终止日期:2025年11月26日

出租方

基本

情况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61536C

所在地:****开发区**路1号

出租批复文件:宿财资函【2025】45号

出租方承诺:本次拍卖的标的权属清晰,出租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且对本次的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标的物

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南校区快递收发点经营权

租赁面积

约39平方米

起拍价

21100元/年

竞拍保证金

5000元

增价幅度

300元或其整数倍

经营范围

仅限校内师生收发快递

租赁期限

该标的租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2月1日止,租期视为3年,租金按3年收取,凡参与竞拍的竞买人应予认可。

备注

①该标的无房屋产权证书,标的拍卖及交付均以其实物现状为准;

②对不可预****基地调整或突发性事件造成的学期时间变短等类似情况,视为不可抗力因素,出租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标的物

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事务所

评估报告

宿中立咨评报字[2025]第293号

评估基准日

2025年9月24日

评估价(租赁价值)

21100元/年

特别

事项

说明

一、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为:三年租金一次性付清。买受人应于拍卖成交公示结束3日内将三年租金总****公司账户(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账号:104********014596)。

二、事项说明

1.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2025年11月26日)自行至现场踏勘标的,主****公司咨询标的相关情况,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数据、视频、口头介绍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已告知的瑕疵),出租方、****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竞买人对出租方提供的资料或对标的有异议时,应当在竞买报名前提出,否则视同竞买人已全部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竞拍标的相关的要求和条款。竞买人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为由,****公司、出租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等要求。

2.标的勘查联系人:周女士,联系电话:180****7630。

3.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在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由出租方承担,在租赁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以现状交付,交付相关事宜由出租方负责。

三、其他

1.本次标的评估价、起拍价、竞价成交额均为不含税价,出租方、拍卖公司均不提供成交额发票,出租方仅提供非税收入证明,拍****公司提供。

2.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租金总额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不随市场相关价格波动而波动。

3.出租方不对校园进行封闭式管理,不对校内实际经营天数(由于放假等原因学生在校天数少于校历计划天数)进行承诺。竞买人在竞拍前要对本项目潜在经营风险和经营安全管理责任有充分的评估并审慎竞拍,买受人应独立承担本项目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出租方与买受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买受人不得在经营期间或合同到期后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减免相关费用或**租赁合同时间等让利要求(本条款所述“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学校提前放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学生离校、周末或考试调休、学生在****学校校历时间不符、在校学生人数少、学生校外消费多、学校安排学生外出实习、学校未做到全封闭管理、毕业学生提前离校、营业时间或区域受到影响、学生进出校门管理、成交价格高、经营证照许可手续无法审核办理、经营严重亏损、经营成本上涨等)。

5.买受人应合法经营,****管理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所有必要的备案及《营业执照》卫生、消防、治安等合法经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如相关证件有关部门不予办理,造成无证经营,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经营用房内卫生、值班、管理、服务电话、管理制度应齐全公示上墙。

7.本标的经营时间为非教学时间,经营范围仅限为校内师生提供快递寄收、暂存、保管及派发等服务。买受人不得擅自变更或扩大经营范围(如销售食品、饮料、百货等),否则,将视买受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8.服务标准与质量要求:1.买受人须建立完善的快件收发、保管、查询和投诉处理制度;2.校内师生寄、收快递时,买受人不得收取任何手续费(包括但不限于:快递的寄、收、查询、查找、逾期保管及暂存等服务);3.寄件邮费的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应明码标价公示于经营场所显眼位置,买受人应严格按公示价格收费,接受出租方及师生的监督。寄件****学校周边同类型商户的市场平均价格;4.买受人必须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实名收寄制度,对禁寄、限寄物品有检查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5.对因保管不善造成的快递丢失、损毁,买受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6.买受人须做好用户信息保密工作,严禁泄露、出售用户个人信息;7.若经出租方核查或收到校内师生有效投诉,确认买受人在服务或收费标准上存在违规行为的,出租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警告、要求限期整改、处以罚金直至终止《租赁合同》等措施。

9.买受人在经营期间所需的相关设备设施由其自行购置安装,并须达到国家安全、环保等标准。买受人自行负责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应使用合格、环保的耗材,避免造成污染影响校园环境。

10.买受人在租赁期内,必须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的安静、整洁、有序,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公共区域堆放快件,不得因经营行为干扰正常的教学、办公秩序。

11.遵循“谁成交谁承包,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买受人必须自主经营、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及经营场所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发现买受人存在转包、代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管理及擅自停业等现象,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12买受人在经营期间应自行聘用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的员工,各类证件须报出租方审核后留一份复印件备案。买受人自行聘用的员工与出租方无隶属关系,且买受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办理用工手续,如所聘用员工发生人身伤害、伤亡、财产损失的均与出租方无关。

13.买受人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学校****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与监督。经营场所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所用设备及电器线路须符合安全标准,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对管理监督部门提出整改要求,要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

14.买受人在标的租赁期间,对标的的经营用房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结构、设施、物品等)全部清楚知晓,在使用该经营用房过程中应充分尽到注意义务,如发生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事故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买受人在租赁期内,需要出租方提供水、供电接入等**服务,需提出申请。水表、电表、室外管网、电缆由校方安装到经营场所进户入口处。室内部分由买受人自行、自费负责解决,水、****政府部门规定指导价格,按月抄表上缴财务。

16.买受人在经营期内应****管理部门管理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因使用不当给出租方或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失的,由买受人承担。

17.出租方在租赁期内享有对标的经营场所的日常监督权。若发现买受人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出租方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如买受人未在限期内完成整改,或其违约行为情节严重,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买受人的相应违约责任。

18.在租赁期内,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遇政府政策性拆迁或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出租的,出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租金按实际租赁天数计算,实行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要求。

19.买受人在对经营用房装修过程中,不得改变其主体承重结构。租赁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期满时,买受人必须保证隶属出租方的设备设施完整且功能正常。买受人购置的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经营用房的装修等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其它属买受人购置的可移动设备设施由买受人自行搬离。买受人应于租赁合同终止或租赁合同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费用,移交物品、经营场所及钥匙,搬离学校。逾期不搬的,买受人应按届时租金的2倍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房屋占有使用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拒不搬离的,出租方有权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收回该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停水、停电、封锁房屋等),且出租方有权将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搬离的设备设施及物品等按无主物自行处置,买受人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要求,因此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0.该标的以现状对外公开拍卖,在标的交付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21.其他租赁条件详见《租赁合同》等。

竞买人应

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竞买人应

承诺的事项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资金来源合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方式登录“信用中国”网(www.****.cn);

4.拍卖成交后,该标的租赁用途与本公告要求相符;

5.在岗工作人员应具备快递相关行业的工作经验;

6.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竞拍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7.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竞买人承诺的事项。

备查

文件

1.宿财资函【2025】45号 ;

2.宿中立咨评报字【2025】第293号。

其他

说明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5年11月26日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竞买人登录**市公共**交易服务平**,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https://ggzy.****.cn/bszn/005008/****1029/39bd4dc7-2788-44aa-b2b1-e4e69f3ac6d4.html),并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17:7082//jsztk/#/1ogin?redirect=%2F)注册完善企业或个人信息(自然人也可选择苏服办登录)。因竞买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申请报名的,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以企业报名的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内须附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③竞拍申请和承诺函;④企业信用报告⑤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其他组织报名的须提供:

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③竞买人委托他人竞买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内须附上委托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竞拍申请和承诺函;⑤该组织信用报告;⑥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

以自然人报名的须提供: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②竞拍申请和承诺函;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截图;④竞拍保证金缴纳证明。

上述竞买保证金缴纳证明(以下方式任选其一即可):

①银行出具的竞买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竞买标的号或标的名称)。

4.报名步骤:缴纳竞买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意:竞买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或须上传至竞价报名系统的材料未全部上传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买资格。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与退付

1.保证金缴纳方式:

1.1竞买人通过转账(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应在2025年11月26日17时30分前将竞买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至以下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号:104********014596。

1.2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ID:003********20861),并备注为:XX项目名称之标的X-竞买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注:①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竞买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②企业法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企业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③其他组织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该组织账户打款(以个人、其他公司或他人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④以自然人申请报名的,保证金须从自然人本人账户打款(以他人或其他账户缴纳的竞拍保证金无效)。

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竞买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一旦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2.保证金退付方式:

2.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2买受人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

(1)退还方式:出租方以现金或支票(无息)的方式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买受人;

(2)退还时间:租赁合同双方办理交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

(3)退还条件:租赁合同到期,合同双方对履约过程无争议。

2.3买受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买受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

(2)买受人迟延支付租金的;

(3)买受人在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或从事违法经营的;

(4)因买受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

(5)买受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未按照规定时限搬离的;

(6****学校提出减免租金、水电相关费用或**期经营时间等让利性要求的;

(7)其它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终止的情况。

2.4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确定买受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3.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取消成交资格,记不良****管理部门列入征信系统:

3.1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2竞买人非法获取出租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3竞买人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3.4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干扰、阻挠他人竞买的;

3.5竞买人成交后存在不按要求签署成交确认书、交清相关款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3.6竞买人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拍卖活动正常进行的;

3.7竞买人以捏造的事实或无事实依据无故提出质疑、投诉的;

3.8竞买人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拍卖公司、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竞买人还需另行赔偿。

三、竞价及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竞买人应认真阅读拍卖公告及相关附件:《**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竞买人操作手册(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1. 竞价开始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

自由竞价时间

延时竞价时间

2025年11月27日15:00

20分钟

2分钟

2.竞价方式:增价式竞价。

3.成交方式:以最高价成交。

四、成交款支付及合同签订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履行以下事项:①拍卖成交公示结束3****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一次性缴清三年的租金及拍卖佣金(成交总额的1.5%);②拍卖成交公示结束7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买受人逾期未履行上述事项的,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拍卖公司还将按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上述款项转入账户与竞买保证金转入账户相同。

五、拍卖公告未尽事宜以《竞拍须知》、《竞买申请和承诺函》、《租赁合同》为准。

联系

方式

出租方:****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27-****7769

地址:****开发区**路1号

拍卖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80****7630

地址:**市**区府前小区42排10号

附件(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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