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及《****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等有关规定,****部分房屋安全鉴定项目选择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部分房屋安全鉴定。
二、项目地点:**县桐木镇、头排镇。
三、项目采购内容:对《****部分房屋安全鉴定》。
(一)质量要求:满足每一宗不动产登记。
(二)要求时限:满足项目时间需要。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材料要求:对****位于自治县桐木镇、头排镇等6 栋仓库(其中500㎡以上的3栋,500㎡以下的3栋)、1栋办公楼(500㎡以上)及2栋宿舍楼(其中500㎡以上的1 栋,500㎡以下的1 栋)进行安全鉴定,****粮库联系人。
四、采购预算控制价及投标报价金额:项目经费控制总价肆万肆仟元整(¥44000.00元),超出控制费用的竞标报价无效,报名单位或个人通过勘察现场及查看相关项目内容提出报价,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报价在完成资格审查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
五、编制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且同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标书代写
六、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起至2025年11月11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七、报名地点:****(金秀县头排镇桂柳西路75-8号)。
报名结束后,由****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本次采购活动采取的报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标书代写
八、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
十、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
(二)地址:金秀县头排镇桂柳西路75-8号
(三)联系人:吴恒,联系电话:0772-****830,138****0292。
(四)监督部门:****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72-****151。
十一、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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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