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己衣镇小型生猪定点屠宰场建设项目

审批
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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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2329MA6NAPUW42纳云山
纳云山**省****县
**省******村委会**一队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己****屠宰场建设项目
2021版本:018-屠宰及肉类加工C1351-C1351-牲畜屠宰
**省****县 **省******村委会**一队
经度:****314.59 纬度: 260734.17****环境局
2019-07-25
武环许准〔2019〕10号****
2025-08-05150
28.57****商贸有限公司
****2329MA6NAPUW42中水生态****公司
****0111MA6PX4DN2C**绿宸中****公司
****0100MA6K3N0U022022-02-23
2022-10-182025-08-31
2025-10-132025-11-07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项目建设性质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建设年屠宰生猪1000****屠宰场一座,项目占地约4407m2,总建筑面积1030m2,其中办公区100m2,包括更衣间、办公室、休息室、杂物间,检疫间30m2,待宰间200m2,屠宰加工间200m2,包括生猪屠宰线、消毒室等,猪肉领取区建筑面积200m2,隔离间200m2,急宰间100m2。建设年屠宰生猪1000****屠宰场一座,项目占地约4407m2,总建筑面积1030m2,其中办公区100m2,包括更衣间、办公室、休息室、杂物间,检疫间30m2,待宰间200m2,屠宰加工间200m2,包括生猪屠宰线、消毒室等,猪肉领取区建筑面积200m2,隔离间200m2,急宰间100m2。
项目建设规模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屠宰工艺详解: ① 生猪接纳 ****基地(或农户)运来的生猪,****兽医站派遣,****屠宰场员工)进行初步检疫,若检疫不合格则退还供应商,检疫合格的健康猪经过过磅后,送入待宰间断食观察。 ② 待宰、清洗 生猪经15h断食观察后,健康猪经水淋洗干净,使猪体表面无灰尘、污泥、粪便,经喷淋后生猪分批次送进屠宰车间进行屠宰。如断食阶段发现可疑病猪,则将该猪送入隔离间进一步进行检疫观察,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重新送入待宰间;如症状仍不见缓解,及时治疗。 ③ 麻电 项目设置有一个特殊的通道,让喷淋后生猪有序排队单行,依序进入梯形传送带。梯形传送带输送限制着猪的活动,在梯形传送带上用麻电器将猪击晕。项目所采用麻电器是通过电击淋浴后的生猪脑门两侧电击,瞬间将猪击晕,生猪暂时失去知觉,处于昏迷状态,以便刺杀放血,该技术是目前生猪屠宰工艺中较为先进的生猪击晕技术。 ④ 刺杀 猪晕后对生猪刺杀。刺刀对准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向心脏方向刺入,再侧刀下拖切断颈部动脉**脉,不刺破心脏。项目设置有两套刺杀刀具,经清洗后由刀具消毒柜紫外消毒,刀具经清洁消毒后轮换使用。刺杀后,生猪经6min放血,送入洗猪机。 ⑤ 清洗、体质体表检疫 项目设置有洗猪机,对经刺杀放血后猪进行清洗,以去除其表面血污。项目设置有专业检疫人员(兽医)进行体质体表检疫,主要目的是为了检疫炭疽和结核病,检疫合格后按照客户需求对猪进行剥皮或烫毛处理;检疫不合格的经消毒后运至填埋井填埋。 ⑥ 烫毛 对检疫合格的毛猪进行烫毛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采用烫毛池对毛猪进行烫毛处理。将检疫合格的猪屠体输送至烫毛池内进行烫毛,隧道内温度保持在59℃~62℃左右,烫毛时间为6min~8min,烫毛后的猪经刨毛机脱毛后,进行进一步清洗。洗净后猪屠体去头、蹄、尾后进行开膛、剖腹处理。所得头、蹄、尾统一收集后送至副产品加工区进行加工。 ⑦ 开膛、剖腹、同步检疫 对烫毛处理后的猪屠体,采用专用刀具对其进行开膛、剖腹处理,开腔剖腹后,进行内脏分检及摘取,取出的内脏经分类收集后送至副产品加工车间进行处理。摘除内脏各部位的同时,由检疫人员(兽医)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对内脏及胴体进行同步检验。检疫合格胴体进行劈半处理,不合格产品经消毒后运至填埋井填埋。 ⑧ 胴体劈半、复清洗 项目以带型劈半机对检疫合格的猪胴体进行劈半处理,劈半后对胴体进行去板油处理,后对胴体进行清洗后,洗净的猪胴体输送至产品分装间,外送。 (2)副产品加工工艺: 项目生猪屠宰、分割过程中有副产品(头、蹄、内脏等)产生,按照各副产品具体情况,部分送入项目副产品加工车间进一步加工,部分统一收集后外送。各副产品生产及去向见表2-4。项目屠宰、分割过程中产生的猪血、猪头、蹄、尾及肉屑经收集清洗后直接外售,不进行进一步加工;红、白内脏等经分类收集后,统一送至副产品加工车间加工。不能及时外售的副产品运送至冰柜房暂存。副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5。 项目副产品加工工艺流程简述: ① 猪头、蹄、尾加工 屠宰车间去头蹄尾工段所产生的猪头、蹄、尾,经统一收集清洗后外送。 ② 红内脏加工 猪红内脏主要包括心、肝、肺等红色内脏,屠宰车间取红、白内脏工段所取出的红内脏经检疫合格后统一收集后送至项目副产品加工车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人工对红内脏进行分拣,将其按类收集,分拣同时对内脏所带肉屑进行剔除,肉屑经统一收集后外送。分拣后,对上述红内脏进行清洗、整理后外售。不能及时外售则冷藏暂存。 ③ 白内脏加工 猪白内脏主要包括大肠、小肠、猪肚等白色内脏,该部分内脏主要属于猪消化系统,其中大量未消化物被包裹其中。项目屠宰车间取红、白内脏工段所产生的白内脏经检疫合格后,统一收集送至副产品加工车间,人工对其进行分拣,将大肠、小肠、猪肚等分离归类,归类后对其中胃、肠容物进行去除,项目设置有专门的清洗设备对白内脏进行清洗、整理后外售,不能及时外售产品冷藏暂存。 被去除的胃肠容物暂存于猪粪堆场,定期清运至自有农地堆肥发酵(1)屠宰工艺详解: ① 生猪接纳 ****基地(或农户)运来的生猪,****兽医站派遣,****屠宰场员工)进行初步检疫,若检疫不合格则退还供应商,检疫合格的健康猪经过过磅后,送入待宰间断食观察。 ② 待宰、清洗 生猪经15h断食观察后,健康猪经水淋洗干净,使猪体表面无灰尘、污泥、粪便,经喷淋后生猪分批次送进屠宰车间进行屠宰。如断食阶段发现可疑病猪,则将该猪送入隔离间进一步进行检疫观察,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重新送入待宰间;如症状仍不见缓解,及时治疗。 ③ 麻电 项目设置有一个特殊的通道,让喷淋后生猪有序排队单行,依序进入梯形传送带。梯形传送带输送限制着猪的活动,在梯形传送带上用麻电器将猪击晕。项目所采用麻电器是通过电击淋浴后的生猪脑门两侧电击,瞬间将猪击晕,生猪暂时失去知觉,处于昏迷状态,以便刺杀放血,该技术是目前生猪屠宰工艺中较为先进的生猪击晕技术。 ④ 刺杀 猪晕后对生猪刺杀。刺刀对准第一肋骨咽喉正中偏右向心脏方向刺入,再侧刀下拖切断颈部动脉**脉,不刺破心脏。项目设置有两套刺杀刀具,经清洗后由刀具消毒柜紫外消毒,刀具经清洁消毒后轮换使用。刺杀后,生猪经6min放血,送入洗猪机。 ⑤ 清洗、体质体表检疫 项目设置有洗猪机,对经刺杀放血后猪进行清洗,以去除其表面血污。项目设置有专业检疫人员(兽医)进行体质体表检疫,主要目的是为了检疫炭疽和结核病,检疫合格后按照客户需求对猪进行剥皮或烫毛处理;检疫不合格的经消毒后运至填埋井填埋。 ⑥ 烫毛 对检疫合格的毛猪进行烫毛处理。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采用烫毛池对毛猪进行烫毛处理。将检疫合格的猪屠体输送至烫毛池内进行烫毛,隧道内温度保持在59℃~62℃左右,烫毛时间为6min~8min,烫毛后的猪经刨毛机脱毛后,进行进一步清洗。洗净后猪屠体去头、蹄、尾后进行开膛、剖腹处理。所得头、蹄、尾统一收集后送至副产品加工区进行加工。 ⑦ 开膛、剖腹、同步检疫 对烫毛处理后的猪屠体,采用专用刀具对其进行开膛、剖腹处理,开腔剖腹后,进行内脏分检及摘取,取出的内脏经分类收集后送至副产品加工车间进行处理。摘除内脏各部位的同时,由检疫人员(兽医)按《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对内脏及胴体进行同步检验。检疫合格胴体进行劈半处理,不合格产品经消毒后运至填埋井填埋。 ⑧ 胴体劈半、复清洗 项目以带型劈半机对检疫合格的猪胴体进行劈半处理,劈半后对胴体进行去板油处理,后对胴体进行清洗后,洗净的猪胴体输送至产品分装间,外送。 (2)副产品加工工艺: 项目生猪屠宰、分割过程中有副产品(头、蹄、内脏等)产生,按照各副产品具体情况,部分送入项目副产品加工车间进一步加工,部分统一收集后外送。各副产品生产及去向见表2-4。项目屠宰、分割过程中产生的猪血、猪头、蹄、尾及肉屑经收集清洗后直接外售,不进行进一步加工;红、白内脏等经分类收集后,统一送至副产品加工车间加工。不能及时外售的副产品运送至冰柜房暂存。副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5。 项目副产品加工工艺流程简述: ① 猪头、蹄、尾加工 屠宰车间去头蹄尾工段所产生的猪头、蹄、尾,经统一收集清洗后外送。 ② 红内脏加工 猪红内脏主要包括心、肝、肺等红色内脏,屠宰车间取红、白内脏工段所取出的红内脏经检疫合格后统一收集后送至项目副产品加工车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人工对红内脏进行分拣,将其按类收集,分拣同时对内脏所带肉屑进行剔除,肉屑经统一收集后外送。分拣后,对上述红内脏进行清洗、整理后外售。不能及时外售则冷藏暂存。 ③ 白内脏加工 猪白内脏主要包括大肠、小肠、猪肚等白色内脏,该部分内脏主要属于猪消化系统,其中大量未消化物被包裹其中。项目屠宰车间取红、白内脏工段所产生的白内脏经检疫合格后,统一收集送至副产品加工车间,人工对其进行分拣,将大肠、小肠、猪肚等分离归类,归类后对其中胃、肠容物进行去除,项目设置有专门的清洗设备对白内脏进行清洗、整理后外售,不能及时外售产品冷藏暂存。 被去除的胃肠容物暂存于猪粪堆场,定期清运至自有农地堆肥发酵
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强水污染防治。做好项目区雨污分流,分别设置雨水及污水管网。距离项目最近的地表水体为项目区西侧1200m处的己衣小河,己衣小河汇入项目区西北侧4.8km的**江。依据《**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分》(2010-2020),项目区属于****滇入境-**出境断面,水体功能为一般鱼类保护、工业用水、农业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水污染源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日常生活污水。项目施工期要求设置生活污水沉淀池1个,员工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设置施工废水沉砂池1个,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内道路及施工洒水降尘。****处理站应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严格按照《屠宰与肉类加工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4-2010)等相关技术文件的规定建设。处理规模为不小于7m3/d,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格栅+调节池+气浮)+厌氧+好氧生化+消毒”工艺,经处理后必须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一级标准。屠宰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及各个污水池等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全池涂**度聚乙烯防腐防渗;检疫间等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项目区其他设施应全面采取防渗、防溢流及防雨淋的有效“三防”措施。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避免污染地下水。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屠宰废水、待宰间冲洗废水及职工生活污水。赶集日生产废水量为4.8m3/d,平常日生产废水量为1.2m3/d。屠宰加工行业生产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主要成分有:动物粪便、血液、动物内脏杂物、畜毛、碎皮肉和油脂等有机物,属于高浓度有机废水;待宰间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屠宰废水、待宰间冲洗废水全****处理站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一级标准,以保证建成后能够正常运行且处理达标后回用于自有的农田农地浇灌,不外排。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废气主要是扬尘、汽车和施工机械设备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扬尘经采取洒水降尘,粉状材料采用遮盖堆放封闭运输,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产生废气主要是待宰猪舍、屠宰车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猪粪暂堆场及猪毛、蹄壳晾晒场等产生的恶臭,食堂油烟及汽车尾气等。项目恶臭主要来源于待宰猪舍、屠宰车间、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猪粪暂堆场及猪毛、蹄壳晾晒场等,为无组织排放,污染物以NH和H2S为主。要求严格控制污水处理设施的的运转过程,尽可能减少恶臭气体的排放;确保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正常运转;采取封闭猪舍,对粪便、猪毛、蹄壳的收集和运输实行严格的管理,在厂区及周围地区种植树木。固体废物及时清理,污水管道及污水处理系统中清理的污泥及湿态固体废物不得任意堆放,必须专门收集储存。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及生猪屠宰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管理,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等。施工厂界噪声值要求达到《****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噪声排放限值。 运营期: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械设备(自动麻电机、创毛机、引风机等)产生噪声和猪叫声。项目厂界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侧600m处的秀水塘村,噪声对其影响不大。机械设备设置于单独的设备房内;风机空气进出口加装消声器;合理安排生猪进厂时间等。厂界噪声值昼间、夜间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产生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于项目区不对外排放,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可利用的,不可回收利****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猪粪,肉屑、肠胃内容物、蹄壳及猪毛,化粪池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病患猪及不合格品等。措施及要求:(1)猪粪、肠胃内容物、污泥:暂存于粪堆场,定****基地猪粪发酵池发酵后施肥。(2)猪毛:外售作为生产毛刷的材料。(3)猪蹄壳:经收集后定期外售。(4)屠宰废弃物(分割车间畜骨、畜血、淋巴、碎肉渣):收集后出售作为饲料生产原料使用。(5)病死猪只、不合格的猪肉或副产品:及时清运至化制间化制,化制后的固废与猪粪一****基地猪粪发酵池。(6)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的规定。项目区已采取雨污分流制度分别设置雨水及污水管网。已落实施工期间废水防治措施:设置生活污水沉淀池1个,员工生活污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设置施工废水沉砂池1个,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内道路及施工洒水降尘。 屠宰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及各个污水池等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全池涂**度聚乙烯防腐防渗;检疫间等采取粘土铺底,再在上层铺设10~15cm的水泥进行硬化。项目区其他设施应全面采取防渗、防溢流及防雨淋的有效“三防”措施。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避免污染地下水。 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污水管****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后回用于自有农地灌溉,不外排。 根据**绿宸中****公司检测结果,本项目废水****设备处理后可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畜类屠宰加工一级标准。 已落实施工期间扬尘防治措施:扬尘经采取洒水降尘,粉状材料采用遮盖堆放封闭运输。 运营期已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废气处置措施:采取封闭猪舍,对粪便、猪毛、蹄壳的收集和运输实行严格的管理,在厂区及周围地区种植树木。固体废物及时清理。清掏的污泥暂存于粪堆场,定期清运至自有农地发酵后施肥。因员工均为附近农户,不在厂区食宿,无食堂,故未安装抽油烟机。 根据**绿宸中****公司检测结果,厂界无组织废气可达到《恶臭气体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 施工期间已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未收到关于噪声的环保投诉。 运营期:生产设施设置减震垫等措施。根据**绿宸中****公司检测结果,厂界噪声值昼间、夜间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施工期已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产生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于项目区不对外排放,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可利用的,不可回收利****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有:猪粪、肠胃内容物、污泥暂存于粪堆场,定****基地猪粪发酵池发酵后施肥。猪毛外售作为生产毛刷的材料。猪蹄壳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屠宰废弃物(分割车间畜骨、畜血、淋巴、碎肉渣)收集后出售作为饲料生产原料使用。不合格的猪肉或副产品:及时清运至化制间化制,化制后的固废与猪粪一****基地猪粪发酵池。病死猪只经消毒处理后在厂区东北侧填埋井进行卫生填埋。
员工不在厂区食宿,不设置员工食堂,故未安装抽油烟机。其他环保措施与环评阶段一致。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履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按验收程序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环境局**分局备案。已按要求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与环评阶段一致,未发生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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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1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7m3) 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7日,连续监测2天
2 事故池 1个10立方米事故池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抽油烟机 不在厂区吃饭,未设置食堂,不需要抽油烟机
2 除臭剂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对生猪屠宰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恶臭的地方定期喷除臭剂 2025年7月16日-17日,对厂界臭气进行监测,连续监测2天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震垫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设备安装减震垫 2025年7月16日-7月17日,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连续监测2天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产生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于项目区不对外排放,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可利用的,不可回收利****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猪粪,肉屑、肠胃内容物、蹄壳及猪毛,****处理站污泥及职工生活垃圾,病患猪及不合格品等。措施及要求:(1)猪粪、肠胃内容物、污泥:暂存于粪堆场,定****基地猪粪发酵池发酵后施肥。(2)猪毛:外售作为生产毛刷的材料。(3)猪蹄壳:经收集后定期外售。(4)屠宰废弃物(分割车间畜骨、畜血、淋巴、碎肉渣):收集后出售作为饲料生产原料使用。(5)病死猪只、不合格的猪肉或副产品:及时清运至化制间化制,化制后的固废与猪粪一****基地猪粪发酵池。(6)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病死畜禽严格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病死畜禽尸体的处理与处置的规定。 施工期已按照环评要求采取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产生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于项目区不对外排放,建筑垃圾收集后回收可利用的,不可回收利****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有:猪粪、肠胃内容物、污泥暂存于粪堆场,定****基地猪粪发酵池发酵后施肥。猪毛外售作为生产毛刷的材料。猪蹄壳经收集后定期外售。屠宰废弃物(分割车间畜骨、畜血、淋巴、碎肉渣)收集后出售作为饲料生产原料使用。不合格的猪肉或副产品:及时清运至化制间化制,化制后的固废与猪粪一****基地猪粪发酵池。病死猪只经消毒处理后在厂区东北侧填埋井进行卫生填埋。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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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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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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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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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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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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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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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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