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年产4400吨氯吡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审批
江西-九江-彭泽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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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4400吨氯吡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19-05-17 08: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4400吨氯吡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7日-2019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058

通讯地址:**省**市浔**路133号(332000)


项目名称

年产4400吨氯吡啶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工业园矶山化工印染产业集群控制区****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景****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建****工业园矶山化工印染产业集群控制区****现有厂区内(东经116°35.123′,北纬29°57.071′),技改项目不额外增加用地。项目属技改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3450吨2-氯吡啶、400吨2,3,5,6-四氯吡啶、550吨2,3-二氯吡啶。技改后全厂产能为4400t/a,与现有总产能保持一致。生产装置运行天数为300天,年运行7200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影响预测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评报告预测,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最大浓度占标率为P H2S8.43%<100%;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污染物短期浓度敏感点预测值最大浓度占标率为P氨气16.63%<100%。评价范围内无超标状况,说明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地表水影响预测

根据环评报告分析,项目****处理站****工业园矶山化****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废水****工业园矶山化****处理厂剩余处理能力,因此,****工业园矶山化****处理厂可以接管并处理本项目废水。

(3)声环境影响预测

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昼间在53.63~56.64dB(A)之间,夜间在43.5~45.70dB(A)之间,厂界满足所执行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技改项目精馏过程中精馏残液、高盐废水预处理工序滤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危废均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加氢过程废催化剂、废包装物交有资质生产厂家回收,但是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监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事故状态下 CODcr、NH3-N虽有超标,仅局部超出厂界范围,可对厂界周围地下水环境造成部分污染。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同时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后,本项目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二、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工艺废水属高盐废水,采取三效蒸发器进行蒸发处理,其冷却结晶罐产生的冷凝水汇同其他生产废水采取“调节池+微电解反应塔+芬顿反应池+预曝气池+一沉池+二级芬顿池+反应二沉池+水解酸化池+三沉池+A/O池(四沉池)+反应终沉池”(生活污水从水解酸化池环节进入系统)处理达矶山化****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矶山化****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B标准后,最终排入长江。

(2)废气

吸收车间产生的过量氯气采取“二级碱液喷淋吸收”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蒸馏、精馏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未凝有机废气采取“二级酸液吸收+一级深冷+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处理站的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采取“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管道输送至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共用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无组****处理站、储罐区和生产车间产生的无组织排放气体。通过车间通风,吡啶储罐采取氮封,盐酸储罐采取水封措施,在厂址周围设置一定宽度的绿化防护隔离带,充分利用树木的吸收、净化和阻挡作用,提高环境的污染自净能力,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安装消声器等工程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进一步减小噪声的影响。优先选用低噪声的各种机械设备。

(4)固废

技改项目精馏过程中精馏残液、高盐废水预处理工序滤渣、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等危废均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加氢过程废催化剂、废包装物交有资质生产厂家回收,但是其贮存、运输等环节进行环境监管需按危险废物进行监管;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对固体废物均进行了合理的处置,实现“无害化、减量化和**化”的要求,预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地下水

为防止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污染物以及含污介质的下渗对厂区地下水造成污染,从原料产品的储存、装卸、运输、生产、污染处理措施等各个环节和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避免污染物泄/渗漏,同时对可能会泄露到地表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从而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在环评阶段建设单位进行了第二次的网络公示、且在第二次公示期间进行了登报公示。在公示前后及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对本项目做了大量的宣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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