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31024250013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香自然规告字[2025]13号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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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香自然规告字[2025]13号出让公告

项目编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香自然规告字[2025]13号

****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地块

编号

规划设计条件地块编号

宗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规划设计条件

出让

年限

(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土地

用途

容积率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建筑

系数

建筑

限高

1

2024-1

131****03025GB00438

**大街北侧,**路西侧

10817.63

商业

用地

R≥1.0

R≤2.0

≥20%

≤45%

/

≤27米

40

1227

2231

10

2

2025-28

131****01215GB00066

五一路东侧,鸿宇街南侧

16835

旅馆

用地

R>1.0

R≤4.0

≥20%

≤40%

/

≤80米

40

/span>2771

5038

2

3

2025-37

131****02024GB00128

绣水街南侧,规划E7路西侧

2112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5

≥30%

≤30%

/

/

40

311

565

5

4

2025-38

131****02024GB00129

绣水街南侧,规划E7路西侧

5032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5

≥30%

≤30%

/

/

40

738

1341

10

5

2025-50

131****01211GB00076

明弘路东侧,通宝**侧

76313.72

二类工业用地

≥1.0

以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40%

≤36米

50

3159

5743

10

6

2025-113

131****04202GB00116

京塘公路东侧,古渡街南侧

884.09

零售商业用地

≤1.5

≥20%

≤50%

/

≤24米

30

85

154

2

7

2025-116

131****04209GB00142

京塘公路西侧,古渡街南侧

302.19

零售商业用地

≤1.5

≥20%

≤50%

/

≤24米

30

26

48

1

8

2025-119

131****04202GB00119

京塘公路东侧,创新大道北侧

18421.83

零售商业用地

≤1.5

≥20%

≤50%

/

≤24米

30

1745

3172

10

9

2025-121

131****04202GB00120

京塘公路东侧,创新大道南侧

2004.74

零售商业用地

≤1.5

≥20%

≤50%

/

≤24米

30

174

316

2

10

2025-122

131****04202GB00121

京塘公路东侧,西纬八**侧

2437.71

零售商业用地

≤1.5

≥20%

≤50%

/

≤24米

30

211

384

2

11

2025-124

131****04202GB00122

**街西侧,创新大道南侧

15884.20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1.0

/

≥40%

/

≤36米

50

798

1451

10

12

2025-132

131****03026GB00450

永盛路西侧,**大街南侧

28490.64

居住

用地

R≥1.6

R≤2.0

≥30%

≤20%

/

≤54米

70

8507

15467

20

上述公告内容以地块拍卖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出让文件中《出让须知》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让设有底价,当竞买人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底价时,出让成交;竞买人最高报价低于底价时,出让不成交。

四、按照《**市产业用地弹性供应实施意见(试行)》,以上国有土地中的5宗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出让年限为30年。

五、确定竞得人后,****、****、****公司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出让活动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办理相关手续。竞得人支付的土地竞买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六、拍卖12宗地为现状出让。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方法如下:

已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报名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市公共**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侧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经主体注册登记的申请人,请按照“**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n/ )”**市首页“通知通告”中“****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503300。标书代写

八、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6日,每工作日9时至11时、14时至16时(**时间,公休日除****服务中心一层西侧****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5年11月2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九、拍卖时间、地点

拍卖时间:2025年11月27日9时00分。

拍卖地点:****中心一层西侧****。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50%收取。

2、出让宗地范围内涉及到的电力设施、电力线、通讯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线网等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3、自然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4、涉及土地与地上物一同出让的(2024-1、2025-37、2025-38号宗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财政局出具相关说明文件后,竞得****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按照《****区管委会关于2025-50号地块的出让意见》,控制性指标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大于等于300万/亩;亩均产值大于等于600万/亩,亩均税收大于等于30万/亩;单位能耗应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能耗标准;单位排放应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6、****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出让金根据实际面积进行调整。

7、项目配套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与建筑工程同步实施(按省市县相关文件执行,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8、竞买人须自行踏勘出让宗地和调查、了解地块详细情况,一经竞买报名即表示接受地块之全部现状。

9、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

10、此公告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com)和**公共**交易平台(**省)网站(http://www.****.cn)进行查阅。

11、竞买人须执《竞买回执单》参加拍卖出让活动。

12、本次拍卖由****移交给****组织进行公开拍卖。

十一、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316-****309

****

联系电话:0316-****017


**宏源地博****公司

联系电话:133****1877****公司)

****公司

联系电话:185****5618****公司)

联系地址:****中心一层西侧****

2025年11月7日


附件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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