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惠阳区镇隆镇农村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区镇隆镇农村公路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内容更正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1、主要商务要求”的“其他商务需求第2条”修改为“(1)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下浮率(%)报价,其中临时工程费为2539.00元,渣土受纳费为64554.30元,临时工程费费用和渣土受纳费费用不列入磋商竞争范围(不得上浮或下浮),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本项目的合同总价款包含人工费、完成本工程的所有施工设备费、施工人员人身意外险、技术措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搬运费、临时工程费、施工水电费、施工噪音排污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及风险费等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淡水曲岭街58号

联系方式:0752-****3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淡水桥背排坊荔兴路凯丰楼四层405室

联系方式:0752-****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燕生

电 话:0752-****263

****

2025年11月07日


附件(8)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