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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荫平镇七斗村3组撞机坪危岩排危除险
中选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2025年11月7日 —— 2025年 11 月10日)
| 项 目 名 称 | **市**区荫平镇七斗村3组撞机坪危岩排危除险 | ||||
| 比 选 人 | **** | 联系 电话 | 178****7819 | ||
| 比选代理机构 | **** | 023-****6684 | |||
| **市**区荫平镇七斗村3组撞机坪危岩排危除险 | 第一中选候选人 | **** | |||
| 第二中选候选人 | **一零七****公司 | ||||
| 第三中选候选人 | **市二****公司 | ||||
| 中 选 人 | **** | 中选价(元) | 549668.79 | ||
| 投诉受理部门 | **** | 联系 电话 | 178****7819 | ||
| 比选人:**** 2025年11月7日(单位公章) | 比选代理机构:**** 2025年11月7日(单位公章) | ||||
备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由比选人及其比选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选候选人及排序”、“中选人”。自行招标的,比选代理机构一栏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