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新化县金水燃气有限公司储配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审批
湖南-娄底-新化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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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储配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1-06 16:42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储配站建设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658

项目名称

****储配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水车镇建国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鑫****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水车镇建国村,属于**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1°0′13.095″,北纬27°39′58.46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50立方米地埋式卧式液化石油气储罐3个、50立方米地埋式卧式残液罐1个,配套建设其生产设备与环保设备,生产规模为年储配液化石油气1000吨。项目总占地面积5954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万元,占总投资的7.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四周雨水沟收集排入道路沿线排水渠排出厂外;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卸料、残液回收废气、充装废气中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的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出来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液化石油气残液暂存于残液罐,废机油、废含油手套抹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均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桶,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重点区域做好防雨、防渗、防泄漏等工作,建设事故应急池、消防水池,配备消防器具。强化环境风险管控,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搞好应急演练,杜绝发生污染事故,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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