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医院扩建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38-****658
| 项目名称 | ****医院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孟公镇孟公村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鑫****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省**市**县孟公镇孟公村,属于改扩建项目,地理位置坐标:东经111°10′1.723″,北纬27°54′10.261″。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院区和新租用的现有院区第一层房屋以及西北侧房屋,增设DR室、CT室、化验室、煎药室和洗衣房等,同步建设废水、大气、固体废物等环保处理设施;新增住院床位31张,扩建后项目床位共计101张。项目占地面积1000m2,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的36%。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特殊医疗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常规医疗废水、洗衣房清洁废水一同汇****处理站,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处理厂。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煎药废气通过加强通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H2S、NH3、臭气等,采用****处理站,在周边种植植被,在检修口、采样口附近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相关要求。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医疗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负责清掏、转运及最终处置,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生活垃圾暂存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4、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社会生活噪声采取进出车辆限速、禁鸣,医院内禁止大声喧哗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