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天平路17****花园北15幢8室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 项目名称 | 洪林农****基地建设项目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5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牵头人)、**赛德建设****公司(成员单位)、**勤硕****公司(成员单位) |
| 地址:**省**市桃州镇****酒店对面原华东汽车城D区)、**市**区西溪街道文三路121号9184室、**省**市**区繁阳镇繁阳大道北侧磊宇大楼6楼 | |
| 投标报价:0.91% |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约14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4.57分 | |
| 项目总监:王朝峰 |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502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金达花园三期工程监理; 2.合工大**校区西侧1#、2#地块建设项目(城建.彩**畔)监理服务 | |
| 项目总监业绩:**市四小安置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 |
| 其他: 企业奖项:1.2022年度**省优秀监理企业 2.2023年度**省优秀监理企业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市宣****公司(牵头人)、**省**市****公司(成员单位)、**市工程****公司(成员单位) |
| 地址:安****开发区梅园路与景德路交叉口香江金郡(**)12幢4-9室、**省**市**区长**路和谐公馆1007-1009、**省**市菜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1号楼11层 | |
| 投标报价:0.89% |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约14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4.37分 | |
| 项目总监:裴俊龙 |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050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中心工厂一期全过程咨询;2.****学院南校区1-5#楼工程监理 | |
| 项目总监业绩:****中心工厂一期全过程咨询 | |
| 其他: 企业奖项:1.2022年度**省“优秀监理企业” 2.2023年度**省“优秀监理企业”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市**区二环路一段84号2幢10层1001号 | |
| 投标报价:0.83% | |
| 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约14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4.10分 | |
| 项目总监:李光均 | |
| 相关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证书编号:****512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1.三江新区**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监理 2.******基地P5项目(七期) | |
| 项目总监业绩:******基地P4项目 | |
| 其他: 1.2024年12月**省建设工****协会授予优秀监理企业 2.2024年12月**省****协会授予优秀诚信监理企业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晖汉****公司投标文件中未见企业水利监理专业资质证书。初步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11月7日-2025年11月10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蔡工,联系电话:0563-****91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鲍工,联系电话:187****757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