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桑植县九十九尖风电场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论证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公示

审批
湖南-张家界-桑植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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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风电场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论证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的公示

****风电场项目地块位于**县走马坪白族乡桂竹垭村、向家坪村,马合口白族乡芦阳村,官地坪镇铜矿村、中坪村,人潮溪镇分水岭村、人潮溪村,属于《**县走马坪白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县马合口白族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县官地坪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县人潮溪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部分规划建设用地。

该项目地块于2025年8****政府建设用地批复文件。由于项目虽然纳入了**县走马坪白族乡、马合口白族乡、官地坪镇和人潮溪镇等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计划,但未明确建设用地相关规划指标条件,项目供地及建设审批缺乏规划依据,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促进新能源产业建设,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心委托湖****监测所编制了《****风电场项目地块用地规划条件论证和概念性规划方案》。现将该规划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总建设用地面积为17911.17平方米,其中地块一至地块五、地块七至地块十六面积均为447.97平方米,地块六面积为447.77平方米,地块十七面积为10743.85平方米。

地块一至地块十六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风机用地),建筑间距满足《**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有关规定,风机设备建设完成后按相关部门要求及时恢复周边地面植被。

地块十七规划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升压站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15%,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停车位配建标准为不低于0.2个车位/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按照不低于30%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设施。建筑间距满足《**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有关规定,建筑最小离界距离为4米。建筑风格体现现代和地方民族建筑特色相结合,建筑色彩总体柔和淡雅,整体风貌与周边空间环境和谐统一,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按法定程序进行公示。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我局反映。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认同,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21日(为期15天)

公示地点:****风电场项目业主项目部现场、**县公众信息网

受理电话:****020 139****1868

公示网站:https://www.****.cn/

附件:1.地块一至地块十六建筑管理控制图

2.地块十七建筑管理控制图

3.项目区域整体效果图

4.地块十七概念性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5.地块十七概念性规划方案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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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 7 日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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