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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年初供应计划,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4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镇低效用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慈政办发〔2025〕2号)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公顷) |
土地用途 |
最高出让 年限(年) |
| 1 |
慈匡堰Ⅱ202501#地块 |
匡堰镇王家埭村 |
0.0993 |
工业用地 |
2052年05月14日止 |
| 2 |
慈匡堰Ⅱ202502#地块 |
匡堰镇王家埭村 |
0.0888 |
工业用地 |
2052年12月05日止 |
| 3 |
慈匡堰Ⅱ202102#地块 |
匡堰镇**村 |
0.0447 |
工业用地 |
2052年12月21日止 |
| 4 |
慈胜山Ⅱ202302#地块 |
胜山镇四灶村 |
0.3839 |
工业用地 |
2048年12月09日止 |
| 合计 |
0.6167 |
二、公示时限
公示时限为10个工作日,到2025年11月20日16时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1.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用地申请。
2.符合条件的受让人,须在出让结果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按时签订的,出让结果无效。
地 址:**市**大道北路1777号
单 位:****
联系电话:****6594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五、其他
上述宗地信息在****网站予以发布。
****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