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中心】蕲春县2025年重点道路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QC-202510GL-015001001)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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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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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县2025年重点道路建设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县2025年重点道路建设项目于2025年10月16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1月06日在**320小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11月06日完成评标工作。 ****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市诚信******公司 **绘新****公司
投标报价
(元)
****43900.00 ****27400.00 ****56800.00
质量(如有)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标准;其它施工应达到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730日历天 730日历天 73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田裕 鄢仕玉 童俊英
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 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142********04318 鄂142********01367 鄂 142********03343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08日至2025年11月10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址:**省**市**县漕河镇京九大道168号
联系人:徐海峰
电话(传真):136****5899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赤东镇锦**A2栋203室
联系人:张霞
电话(传真):187****6576
3.行政监督部门:****运输局
地址:**县漕河镇李时珍大道
联系人:/
电话(传真):136****5899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5年11月07日
附件: 评标结果公示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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