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渚**YH-030205-17地块配建供电设施附属工程全过程招标代理项目交易发包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公告3、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区代理机构情况信息录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现更改为:3、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1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时30分止;12、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 时30分。标书代写
更正为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1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3日10时30分止;12、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25年11月13日10时30分。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办法五、评分细则企业荣誉:1、投标人获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能力AAAA及以上的得2分,投标人获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能力AAA及以下的得1.8分,(提供发布招标信息后在**造价网Http://www.****.net上企业基本信息网页打印件进行证明,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页打印的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否则不得分)。
现更改为:1、投标人获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能力AAAA及以上的得2分,投标人获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动态信用能力AAA及以下的得1.8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动态信用等级打印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代理机构:****
发包单位:****
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