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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彭湖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二期项目设计标段
补遗书
第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将**市金彭湖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二期项目设计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和补充:
一、第一章 招标公告
2.4 服务周期:共6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现修改为:
2.4 服务周期:共90日历天。
2.5 质量目标: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二、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3.2 |
★计划设计周期 |
共60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
现修改补充为:
| 1.3.2 |
★计划设计周期 |
共90日历天 |
| 1.3.3 |
质量要求 |
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 |
| 10.13 |
补充说明 |
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3人。当有效投标为2人时,可推荐2人,不足2人时,评标委员会不推荐中标候选人,本次招标失败。标书代写 |
| 10.14 |
定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定标结果公示期限:定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在3日内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
三、定标方案
| 6 |
定标方法 |
3、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
现修改补充为:
| 6 |
定标方法 |
3、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1)与中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 (2)中标候选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3)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4)与中标候选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
招标人:****
202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