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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我公司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市四门子镇人民村六组
建设内容:占地面积21131.81m2,本项目现有工程年产铁精粉1万吨。扩建后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6000吨金银精粉生产线,年产2000吨铅锌精粉生产线。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四门子镇人民村六组
联系人:温鹏
联系电话:134****7333
邮 箱:****@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瑞恺****公司
地址:**省**市**区蒲河大道888号西三区28号一层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6****2151
邮 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内。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者直接将公众意见调查表送至建设单位,同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六、公众反馈意见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