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区彭镇商业街1栋1层11号 | 829,200.00元 | 99.03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餐饮服务 | ****食堂劳务服务 | ****食堂劳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供应商委派专业厨房工作人员及食堂管理服务人员对采购人食堂提供食堂管理服务;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菜谱,并实际操作,逐步增加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做到营养均衡、搭配科学、美味可口,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 供应商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所有规章制度,供应商需建立生产、安全、卫生、人员管理、应急处置等食堂内部管理制度。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熊太安、李敏、李俊(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成交金额作为基数*1.5%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43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一、本项目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编号:510********200007510[2025]00366
2、预算金额:850,000.00元;最高限价:850,000.00元。
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C****0000餐饮服务
二、监督管理部门:****国资局;联系电话:028-****9702;地址:**天府新区科学**路东段2024号1号楼塔楼23层。
三、****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方式: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天府新区籍田街道东街46号
联系方式:028-****1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7号
联系方式:028-****3312-6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子雄、陈艳、佟巍
电话:028-****3312-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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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