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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关于申请批准****小学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含教〔2023〕75号)文已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小学改扩建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建筑面积7731平方米,建设小学部10个班级、初中班级8个班级、物理实验室2间、生物实验室2间等其他教学辅助用房,配套建设围墙、排水管网、绿化、活动场所等相关附属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城南。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3118.7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2724.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7.36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76.53万。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及自筹。
五、按照环保、安全、节能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发改委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