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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处:
《关于申请批准****博物馆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凌管发〔2023〕12号)文已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博物馆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博物馆,地下室一层,地上两层,总用地面积为23980.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0800.12 平方米;其中地上3388.26平方米,地下7411.9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847.32平方米;容积率0.45,建筑密度36.89%。****广场、时间轴、消防、供配电等基础设施。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铜闸镇。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14901.8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
五、按照环保、安全、节能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续。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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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