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批准**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项目—含城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错接漏接整治工程-**山以东片区项目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含城乡字〔2023〕52号)文已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项目—含城排水管网检测、修复及错接漏接整治工程-**山以东片区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山路以东片区,界限范围为西至**山路、****路、北至G346、南至环峰东路,共包括凌家滩路、和谐路、昭关路等18条市政道路未检测的地下雨污水管网进行探测、排查清淤、CCTV检测,对前期污水管道和本次排查范围内查出存在结构性缺陷和功能性缺陷的管网进行修复,对混接点和雨污合流管进行雨污分流改造,设计道路长度20.50千米,管径为D300~D1200。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812.89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及自筹。
五、按照环保、安全、节能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续。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