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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关于申请批准**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函》含住建〔2024〕75号文已收悉。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面积共计72100平方米,涉及48栋楼653户;主要有内墙、楼道粉刷90125平方米,楼道扶手翻新9795米,道路翻建修整18025平方米,雨污水分流改造14420米,强弱电改造5047平方米,消防工程整治5914平方米:增设路灯149盏、停车设施改造等。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县城。
四、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288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自筹。
五、按照环保、安全、节能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本项目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续。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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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