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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慈****公司120MWp渔光多能互补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以协议出让****人民政府申请供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协议出让供地地块基本情况
| 土地位置 |
意向用地者 |
土地面积(公顷) |
拟出让土地用途 |
供地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拟出让价格(万元) |
| ****开发区 |
慈****公司 |
0.6000 |
供电用地 |
协议出让 |
≤0.8 |
≤50% |
≥30% |
50 |
309.6 |
二、公告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政府,审批后与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联系人:陆女士 联系电话:****1774
地址:**市三北大街777****服务中心国土窗口)
邮政编码:315300
****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