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1-07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RGY-ZFCG-2025-014
采购人(全称):****
供应商(全称):****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市**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 **市**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6、项目负责人:宋佩佩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柒拾陆万叁仟玖佰柒拾叁元壹角叁分(小写:763973.13元)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项目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 | **** | **市**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 / | / | / | / | 详见合同内容 | 详见合同内容 | 763973.13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日期:2025年10月30日
合同期限:工期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竣工,总工期为30天。
地点:**市**区
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四、付款方式
1.费用的支付:
工程款支付分预付款(进场后30%)、进度款(验收后80%)、结算款(结算审定后97%),每次付款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工程发票。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后,甲方按合同价款的30%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完工验收合格后,凭监理签字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报账依据;工程以甲方委托****公司审定造价为最终工程造价,作为竣工结算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按工程结算核定金额的97%支付,扣留核定金额的3%作为工程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质保金。
2.支付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
户名:****
开户行:****银行**果园路支行
账号:2265 2201 0400 05378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双方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补遗书;
(4)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5)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6)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7)通用合同条款;
(8)技术规范;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2)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0月30日
九、合同主体
采购人:****
地址:****政府大院4楼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喻先生
联系电话:181****5591
供应商:****
地址:**省**市**区**街道**望王路3幢201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蒋长丝
联系电话:155****3333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