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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关于**县时尚运动之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 索引号 | **** | 分类 | 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建设 批复 |
| 发布机构 | ****发改局 | 公开日期 | 2024-10-31 |
| 文号 | 洪发改投资发〔2024〕159号 | 关键词 | |
| 文件下载 | |||
| 时效 | |||
****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审批**县时尚运动之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打造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城市,满足群众运动健身需求,同意实施**县时尚运动之城(**公园)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改造总面积约308000平方米,包括**运动健身场地、非机动车停车位等。配套绿化、路灯、排水、运动设施等。
三、项目总投资匡算197.95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四、建设地址:位于团结河路以南、**路以东、大刘引河以西、G343以北(**县**公园内)。建设工期:8个月。
五、此文仅作为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作为申请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或项目开工的审批文件。接文后,请据此办理规划、土地、节能、环评等手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抓紧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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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