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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2026年空气站运维服务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合实验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11月07日 15:10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庄**,寇晨艳,林浩然 | ||
| 总成交金额 | ¥65.51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都、黄涓珉、李心洁、黄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516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实验区竹屿湖东路307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994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广场14层1403单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1-****5169 | ||
| 附件1 | 附件.zip | ||
采购包1:
| **** | **省**市**县洑口1号 | 655,100.00元 | 97.86 |
采购包1(运维服务):
服务类(****)
| 1-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2025-2026空气站运维服务 | 县政府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 | 县政府空气自动站 | 按照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始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 | 套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2013版)以及《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 | 114,400.00 |
| 1-1-2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2025-2026空气站运维服务 | 36脚湖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 | 36脚湖空气自动站 | 按照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始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 | 套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2013版)以及《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 | 114,400.00 |
| 1-1-3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2025-2026空气站运维服务 | **师大附中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 | **师大附中空气自动站 | 按照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始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 | 套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2013版)以及《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 | 114,400.00 |
| 1-1-4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2025-2026空气站运维服务 | **空气自动站运行维护服务 | **空气自动站 | 按照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始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 | 套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2013版)以及《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 | 116,400.00 |
| 1-1-5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2025-2026空气站运维服务 | 县政府VOCs 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服务 | 县政府VOCs 监测设备 | 按照服务标准进行服务 | 合同签订后按合同规定时间开始运维服务,服务期一年 | 套 |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站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总站2013版)以及《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站运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国家环保部2017年) | 195,500.00 |
| 采购人代表: | 林浩然 |
| 评审专家: | 庄** 、 寇晨艳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成交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具体按以下标准下浮20%后计取: ①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不足4000元的一次性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人民币4000元整。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称:****,账 号:****58559,开户行:****银行**广达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运维服务:0.7861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
地址:****合实验区竹屿湖东路307号
联系方式:0591-****9948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广场14层1403单元
联系方式:0591-****516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都、黄涓珉、李心洁、黄瑜
电话:0591-****5169
****
2025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