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
受委托,定于2025年10月30日10:00在我司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1.坐落于**县**镇玉荷西路5-11、16-29、30、31、32店面租赁权;2.坐落于**县琯头镇**路45-46、45-47两间店面、拱屿村大众中路304号202单元租赁权;3.坐落于**县**镇八一六南路江滨观邸16号楼21-61号二层房屋租赁权;4.坐落于**县**镇**村西门路183-1号房屋租赁权;5.坐落于**县**镇八一六东路2号店面租赁权;6.坐落于**县**镇玉荷东路342号一层2间仓库租赁权;7.坐落于****花园B座三层101室仓库租赁权;8.坐落于**县**镇八一六中路安盛大厦一层1-4号店面租赁权;9.道路综合提升工程的灯笼、电线、电缆、开关等废旧设备一批。
二、看样及报名事项
有意竞买者,自2025年10月20日起至10月29日17:00止工作日(以竞买保证金到账为准)到我司办理竞买报名手续,看样时间地点:2025年10月27日、28日,标的所在地。
联系电话:****8081
报名地址:**县**北路6****花园10楼二层
三、特别告知事项
1、个人参加竞买: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法人参加竞买:须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竞买,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法人章。
2、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竞买人应认知拍卖标的的现状,并知晓拍卖标的的瑕疵。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相关情况和价值进行自我判定,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责任。我司提供的拍卖标的参考资料及工作人员的介绍和对拍卖标的的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保证。
我司对拍卖标的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拍卖租赁权的标的:经营限制范围、租赁期限以及租金的缴纳方式等,以竞买人拍前阅读并签字确认委托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竞买成交后,在《竞买合同书》约定的时限内以买受人本人账户(名义)缴纳佣金及成交价款,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委托方办理标的交接。竞买未成交,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四、保证金缴纳账户账 户:****
账 号:1402 0601 0960 0005 545
开户行:****银行**县支行
用 途: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