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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贸有限公司商品采购项目06包询比文件第二章序号15项“报价方式及要求”澄清如下:
原“报价方式及要求”内容为:
| 报价方式及要求 |
1.各供应商对本项目作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协议供货期内,响应价格包括货物、税金、运费及售后服务,服务费等直到采购**常使用为止的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2.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3、每个供应商必须参与每项商品的报价。 4、增值税专用发票。 |
现修改“报价方式及要求”内容为:
| 报价方式及要求 |
1.各供应商对本项目作一次性不可变更的报价,协议供货期内,响应价格包括货物、税金、运费及售后服务,服务费等直到采购**常使用为止的与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2.本次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予评审。 3、每个供应商必须参与每项商品的报价。 4、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商品必须提供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农副产品必须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13日14时40分标书代写
此内容作为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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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