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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在醴泉五路(鹤伴二路至鹤伴六路段)、鹤伴三路、鹤伴四路进行路灯改造,主要是鹤伴三、四路在原有路灯杆高5米处加装路灯(支臂和灯头);醴泉五路拆除原有路灯杆支臂,更换支臂。施工预算费用约20万元。现需抽取中介机构对该项目进行招标代理。
项目说明:
1.中介机构报价时只报项目代理费(上限 0.3万元)。
2. 项目中选公告公示期结束后_2_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合同,并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履行义务。
项目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标方支付。
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项****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资格证。具备快速响应能力和持续履约能力。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