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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022MA3AF0H44D | 建设单位法人:连韬 |
| 台茂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江****工业园区乡友陶瓷园 |
| 中广核****桥50MW光伏电站项目变更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镇及日峰镇境内 |
| 经度:116.85747 纬度: 27.3574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17 |
| 黎环审函〔2024〕1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1800 |
| 248 | 运营单位名称:**** |
| ****1022MA3AF0H44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核工业**0研究所 |
| 121********204824K | 验收监测单位:核工业**0研究所 |
| 121********204824K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0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305ZKku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农光互补项目,占地79.12hm2,装机容量50MW,建设升压站一座 | 实际建设情况:农光互补项目,占地46.13hm2,装机容量52.4MW,建设升压站一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按本项目《报告表》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时,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合理设置施工营地、材料堆场。施工道路、施工场地避开周边环境敏感点,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合理进行平面布局、加强车辆管理等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严禁排入周边水体。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升压站内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一体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光伏组件的清洗废水排至光伏板下方,用于下方农业种植灌溉,清洗不得添加清洗试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你公司应选用低噪、节能型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并采取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光伏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光伏组件、废磷酸锂电池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废油抹布等。你公司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固废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升压站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处置,产生的危险废****公司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转移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五)严格落实退役期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服务期满后,废旧太阳能电池和废旧设施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运营期完成后及时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进行生态修复。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设施和装备,确保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落实污染防治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控制了施工区域,施工营地、材料堆场已合理设置。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已避开周边环境敏感点,加强了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了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未排入周边水体。已落实废水污染防治。升压站内已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一体式生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光伏组件的清洗废水排至光伏板下方,用于下方农业种植灌溉,目前未进行清洗清洗。已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已选用低噪、节能型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已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设备定期维护和保养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外环境影响,升压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光伏区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已落实固体废物处置。已落实各类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未将各类固废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在升压站内已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一般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已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处置,目前暂未产生。项目服务期满后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进行生态恢复。已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已严格落实环评中的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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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主变、风机等电气设备 | 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要求 | 升压站内选用了低噪主变;站址四周采用了实体围墙,主变布置在站址中部,未紧临围墙。经验收监测,升压站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光伏组件区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 | 本工程升压站四周站界外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1~43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4~42dB(A),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各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4~45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7~42dB(A),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 |
| 1 | 生活垃圾(含油抹布)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更换的废光伏组件、废磷酸锂电池等一般固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更换下来的废铅蓄电池及事故产生的废油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升压站内按规范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面积约5m2)及危废暂存间(面积约5m2)。 | (1)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已定期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2)目前暂无废光伏组件、废磷酸锂电池、废铅蓄电池和废油产生。后期废光伏组件、废磷酸锂电池产生后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废变压器油、废铅蓄电池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站内已建有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物暂存间。 |
| 1 | 光伏组件下方进行农业种植,其它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 经调查,光伏组件下方已进行中药材种植,其它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
| 1 | 升压站内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利用管道与站内主变连通;事故油池及变压器下部的集油坑均采取防渗处理;箱变下方设置事故油坑 | 升压站内设置有足够有效容积的事故油池,可满足贮存主变压器事故状态下100%变压器油的要求,事故油池和集油坑均采取了防渗处理,箱变下方以设置事故油坑。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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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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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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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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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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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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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