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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资产处置的公告
根据《******公路局关于老旧设备报废处置的批复》(昆路设〔2025〕233号)有关规定,****决定对一批国有固定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待处置固定资产情况
本次公开处置资产主要为报废设备:割灌机、压路机,总计2项,详情见下表,割灌机于2019年停止使用;压路机于2021年因设备故障无法修复停止使用。
| 资产名称 |
型号 |
购买年份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割灌机 |
小松BK4302 |
2006年7月 |
台 |
2 |
| 中重型压路机 |
YZC12J |
2011年7月 |
台 |
1 |
二、 竞买方资格条件
具备回收报废处置固定资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
三、 交易方式
1. 现场查看。竞买方派一名代表,携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看样,当场对处置报废设备进行应价。
2. 所有竞买方应价结束后,以应价最高确定成交竞买方。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情况,相同报价竞价人再次进行报价。
3. 不接受提前或延后现场看样要求。
四、 公告期限
自2025年11月7日起至11月13日止。欢迎符合本公告资质要求的竞买方来电咨询。
五、 现场查看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5年11月13日9:00—11:00
地点:********管理所院内
联系人:**** 徐瑞
联系方式:0871-****9571 邮箱:****@qq.com
六、 其他事项
1. 成交竞买方须将成交金额在指**期内缴至财政专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产清运完毕。
2. 设备报废完毕后,将报废程序****银行凭证发送给****材机安全股。
3. 运费及装卸等费用由成交竞买方自行承担。
4. 处置资产在搬运过程中应安全文明作业,设备和人员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竞买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