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培育机构遴选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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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25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峡农字[2025]77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培育与产业需求相适应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保障粮油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的人才基础。并结合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3家培育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育目标任务

2025年培育140人,其中春耕生产40人、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100人,培训参评率和满意度不低于90%。

二、遴选条件

**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条件参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农社综函[2025]15号)(以下简称《规范》)要求,原则上以公益性培训**为主。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取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吸收民办机构等市场主体参与培育,优化**配置,提高培育效率。

1、具有教育、培训相关职能、资质或主营业务范围,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愿意承担农民培育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育各项政策规定。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机构,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民办机构等。

4、具备较高管理水平,规章制度健全,有较强跟踪培养的组织能力和实践培训经验,能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育的能力。

5、提供固定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县级机构具有承接单期50人培训班的能力,具备3****基地。

6、具备培训必需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7、没有不良记录。未按期完成培训任务的,下一年不得承担培育任务。两年内经营异常或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承担当年培育任务。私自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取消当年培育任务并追缴项目资金,从培育机构库中除名,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库。

三、认定程序

1、自主申报。各机构、单位等向****报送相关材料,具体包括:书面申请,《**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附件1),《**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备案表》(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请于11月14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包括盖章纸质版(一式两份)和****农业农村局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2、县级审批。由****组织专家组对报名培育机构资质条件进行核实、考察,根据遴选条件择优录取不超过3家(含3家)培育机构。

3、公示备案。经专家组考核确定初步培育机构后,经局党组会研究审定,并对入选培育机构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备案。

4、确定培育机构。公示期满后,由县农业农村局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培育机构。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4日

2、受理部门:****农村社会事业促进股

3、联系人:胡建军

4、联系电话:135****5432

5、地址:**县玉笥大道95号

附件:下载**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申报表.docx

下载**县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备案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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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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