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行政审批****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11-06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在线链接地址: | ||||
| 文件下载: | |||||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0580
通信地址:****新区**大道292****中心
联系人:****审批局****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清洁生****实验室技术研发项目 | 于****新区天圣路22****学园内N栋 | **** | **国恒安全****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1126号)选址于****新区天圣路22****学园内N栋101、202、302室。购置多维度催化工艺优化系统、酸性废液高效分离及**化利用系统等设备,****实验室,用于包括含氮氧化物废气处理并**化利用新工艺、溶析控制结晶处理不锈钢硫酸清洗废酸新技术以及化工相关产品反应技术等研发。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扩大生产。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 | (一)落实各项废水防治措施。项目纯水制备浓水、水浴锅废水、冷凝器排水、水循环泵****研发中心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接管要求后,****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验二检测分析废气收集进入“水洗+碱吸收”装置预处理,与实验一废气合并经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试剂柜废气和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合理布局风机、搅拌机、泵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室废液、废实验耗材、废研发样品、废活性炭、废弃包装物及包装容器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