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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公司 | ||||
| 注册地(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江路625号71813室 | ||||
| 法定代表人 | 黄卫军 | ||||
| 企业类型 | ****公司(内资) | ||||
| 成立时间 | 1998-05-13 | ||||
| 注册资本 | 100000.000000万元 |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131015X | ||||
| 经营范围 | 通信管道、通信机房和光纤线路的建设、销售和出租、运营维护及工程抢修;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前述两项凭资质证书经营);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通信设备和铁塔、天馈系统维护(凭资质证书经营);通信网络系统集成(凭资质证书经营);集约化信息管线专业领域的工程设计,技术承包、开发、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职工人数 | 226 |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全部放弃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 | 67.0277 | |||
| 2 | 工融金投(**)**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5572 | |||
| 3 | 交银****公司 | 9.5572 | |||
| 4 | 建信****公司 | 3.9822 | |||
| 5 | **管信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822 | |||
| 6 | 中银****公司 | 3.0264 | |||
| 7 | **国资国企综改试验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114 | |||
| 8 | **工融新动能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9557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
| 年度审计报告 | |||||
| 年度 | 2024 | 营业收入 | 151703.016175 | ||
| 利润总额 | 37503.114984 | 净利润 | 24596.957592 | ||
| 资产总计 | 645060.600739 | 负债总计 | 236894.122154 | ||
| 所有者权益 | 408166.478585 | 审计机构 |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企业财务报告 | |||||
| 报表日期 | 2025-09-30 | 营业收入 | 90070.045706 | ||
| 利润总额 | 26248.771587 | 净利润 | 21973.868361 | ||
| 资产总计 | 654199.113342 | 负债总计 | 232658.766396 | ||
| 所有者权益 | 421540.346946 | ||||
|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 |||||
| 评估机构 | ******公司 | ||||
| 核准(备案)机构 | ****公司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11-04 | ||||
| 评估基准日 | 2025-04-30 | ||||
| 项目 | 账面价值(万元) | 评估价值(万元) | |||
| 资产总计 | 645013.700000 | - | |||
| 负债总计 | 283523.050000 | - | |||
| 净资产 | 361490.650000 | 641900.000000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0000.320200 |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 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与****公司4.8756%股权项目捆绑转让。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竞价底价为两宗项目各自转让底价之和,若产生溢价,溢价部分按各项目转让底价占转让底价总和的比例分摊。 ****公司其他股东未明确表示是否放弃对****公司4.8756%股权项目的优先购买权。在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原股东环节,如该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成为****公司4.8756%股权项目的受让方,最高报价方有权按报价/竞价结果选择受让或者放弃受让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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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 | ||||
| 提示提醒等内容 | 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详见公告附件。 |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江场路1401弄25、26号3、4、5层 |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7.0277% |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1158%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公司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包括但不限于: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无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受让方须同意,本次产权交易涉及的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本次股东变更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或承担。 4、其他要求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于挂牌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交纳交易保证金6000万元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交易各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其支付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后即转为产权交易价款的一部分。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本项目与****公司4.8756%股权项目捆绑转让,且涉及****公司其他股东未明确表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形。本项目在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征询****公司原股东环节,如该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成为****公司4.8756%股权项目的受让方,本项目最高报价方有权按报价/竞价结果选择受让或者放弃受让本项目。 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该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联交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其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银行账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竟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④竞买人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存在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产权转让项目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同意接受本项目标的所包含或可能包含的瑕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本项目与****公司4.8756%股权项目捆绑转让。意向受让方举牌上述任意一宗项目的,需同时举牌另一宗项目,并按照公告要求针对2宗项目分别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仅举牌其中一宗项目的,均为无效。如意向受让方对任何一宗项目违约,则视作对两宗项目均构成违约。 (7)除****公司股东以外的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应书面承诺,已知晓****公司其他股东未明确表示是否放弃对****公司4.8756%股权项目的优先购买权,如其他股东行权的,意向受让方同意该股东成为****公司4.8756%股权项目的受让方,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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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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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 交纳金额 | 6000.0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一次报价 |
| 附件 | |||||
| 序号 | 名称 | ||||
| 1 | 管线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