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报送的**市**塘区**五丰现址重建项目总平图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该项目位于**市**塘区鲁班路1号。
二、地类(用途)
仓储用地。
三、建设理由
******公司为提升市场竞争力,建设一个环境舒适、营商环境****中心,故需报建**市**塘区**五丰现址重建项目。
四、主要公示内容
(一)主要设计技术指标。
规划净用地总面积43321.26㎡。总建筑面积为138780.1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299.27㎡****中心面积12749.36㎡、冷库面积24903.88),地下面积480.9㎡。建筑基底面积13318.38㎡,建筑密度31.47%,容积率0.9,绿化率10%,机动车位230个(充电桩停车位18个),非机动车停车位575个。
(二)设计依据及符合规划情况。
该工程主要依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路网专项规划》、《****中心**陈村片区CC-03****动物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以及其他相关专项规划、城市道路工程现行标准和规范等开展设计,设计原则和技术指标基本符合厂房设计标准、规范要求(详见批前公示图示意)。
五、公示时间
7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六、公示方式与公示地点
(一)南******局公告栏(**塘区雅际路15号)。
(二)**市**塘区鲁班路1号**市**塘区**五丰现址重建项目城乡规划批前公示的公告项目现场。
(三)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xxtqzrzyj)。
同时,将从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共3个工作日)在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南******局公告栏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七、公众反馈意见途径
涉及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自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0日)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送至南******局(联系电话:0771-****237),邮寄地址:**市**塘区雅际路15号1号楼103办公室,邮编:53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