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合成****基地项目公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市市民之家 邮编:415000
联系电话:0736-****3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合成****基地项目公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路和莲子塘路交界处西南地块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双赢****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0436.72m2(合45.65亩),建设单位根据前期可研、初步设计,结合项目总图布置优化调整,分批次完成了立项(产管项调[2024]12号、产管项调[2024]13号、产管项调[2025]2号),确定评价范围为以上立项文****基地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标准化厂房(中试车间一、中试车间二、中试车间三)、动力中心、甲类地埋罐区、甲类库、废水处理站,水、电、蒸汽管线(不含蒸汽生产设施)、道路等的建设。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营运期: 废气:污水站废气采用“密闭收集+碱液喷淋+生物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经15m 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水站沼气脱硫后经6m火炬点燃后排放;甲类库废气负压引风,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储罐区NMHC经氮封+平衡管,呼吸孔串联后集中收集,活性炭吸附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储罐区氨水罐、硫酸罐分别通过水封和碱封控制无组织排放;危废间废气通过负压引风,经活性炭吸附由15m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园区雨水管网。中试基地内各车间生产废水、初****处理站处理后经总排口排放;循环冷却排水、纯水制备反冲洗水作为清****处理站处理,直接经总排口排放,以上废****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河,废水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风机、泵等,拟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设备基础隔振、减振,车间封闭,门窗隔声、合理布置高噪设备位置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在线监测废液、废矿物油和含油废抹布,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物化污泥未进行属性鉴定前,按照危险废物管理,在危废间暂存,生化污泥拟外运农业综合利用;废脱硫剂原厂家更换后回收;废弃反渗透膜、制氧制氮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皆可得到合理化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基本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在报告书编制不同阶段对项目环评情况进行了公示,并编制了《**合成****基地项目公辅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6-****330 通讯地址:**市**区洞庭大道68号 邮 编:41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