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秋季研学实践活动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比选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比选公告中的评审方法“第3条:评审委员会成员共6人,其中:专家1人,学校代表2人,家长代表3人”现更正为“评审委员会成员共7人,其中:专家1人,学校代表2人,家长代表4人”
2、原比选公告中的其他说明“第6条:评审委员会对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条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签字和盖章均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应选人的研学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综合实力、类似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本项目根据路线分别评审,应选人可以参加两条路线的比选,参与每****人大于等于三家的,评审委员会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每条研学路线得分最高的应选人为本项目研学服务承办机构,如参与本次两条路线中比选有效的应选人小于三家,则该路线将重新进行采购。”现更正为“评审委员会对参加比选且符合资格条件和响应文件的内容、签字和盖章均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应选人的研学服务方案、售后服务、综合实力、类似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本项目供应商应同时对三条线路进行投标,不能单独对其中某一条线路进行投标。开标时,供应商不足5家的,不得开标,本项目作废标处理。本项目整体评标,分线路定标。评标委员会将对三条线路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供应商按评审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各项评审总分排在第一的供应商为线路1的中标候选人;各项评审总分排在第二的为线路2的中标候选人,各项评审总分排在第三的为线路3的中标候选人。”标书代写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四、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车站北路230-1号烈士公园东门对面长盛上**1栋2323
(3)联系人:田玉娇、邓荔方
(4)邮 编:139******5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