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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市**区城市更新**区域北部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包)名称 | **市**区城市更新**区域北部片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化机片区)EPC总承包 | 标段(包)编号 | ****005 |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
| 公示开始日期 | 2025-11-07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11-11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 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建设工程信息网 | ||
| 其他公示内容 | |||
| 监督部门 | ****建设局 | 项目来源 | **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冯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24-****2807 |
| 招标人 | **** | 地址 | **市**区龙园街15号 |
| 联系人 | 姜阳 | 电话 | 024-****9628 |
| 邮箱 | ****@qq.com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省**市**县**新区建强中央公园商住小区15幢13号门市 |
| 联系人 | 杨先生 | 电话 | 185****0918 |
| 邮箱 | ****@qq.com | ||
| 中标候选人附件 | 点击下载 | ||
| 1 | ****,联合体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 91 | 20,066,900.00元 | 合格 | 745 |
| 2 | **市****公司,联合体单位(**建大****公司) | 86.81 | 20,087,700.00元 | 合格 | 745 |
| 3 | ******公司,联合体单位(****公司) | 83.22 | 20,045,200.00元 | 合格 | 745 |
| 1 | ****,联合体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 王喜强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2 | **市****公司,联合体单位(**建大****公司) | 王芳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3 | ******公司,联合体单位(****公司) | 李明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1 | ****,联合体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1)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2)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图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的投标人,也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2 | **市****公司,联合体单位(**建大****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1)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2)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图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的投标人,也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 3 | ******公司,联合体单位(****公司)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1)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2)联合体投标的,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以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施工图设计、施工等方面的能力的投标人,也可以为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